第47章(第1页)
视一切为不存在。
“打一场平田整地的人民战争”标语还在王喜春身后树干挂着。
他正好坐在“整”字下方。
头顶着一个红底白色,大大的“整”字。
像专门为他做的注解。
此时此刻,整个画面散发出一种超时代的幽默感,显得可怜又可笑。一串窃笑里男声女声都有,清一色,充满大大的快意。
全是生产六队的笑声。
解气的笑声。
杜蘅之所以记得他叫王喜春,因为这人在生产六队里是个异类。
这是一批军干子弟的队伍,人人都是直腰杆,窝胸驼背的王喜春混在里头,要多突兀有多突兀。
他的刘海很油很腻,额前头发踏扁,完全盖住眼睛及一半鼻梁,有时风一吹,眼睛获救,异常有光的眼睛被救出来,整个人显得素白无辜,加上一点秀气,变成一团闪光的矛盾体。
尽管六队知青们称他眼里的光为“贼光”。
0026 26/蜈蚣
才开工头一天,王喜春的贼名已经像个美名似的远播了。
苏州籍的贼坯子。
从小没白吃蟹。
两个贼爪子比蟹还能钳,专门钳革命同志的大小家当。这是个惯偷,惯到什么程度?一双回力鞋的鞋带他都要偷,你说可气不可气?偷人一条鞋带,还不如把鞋偷了算了。
有时偷牙刷,偷鞋垫,偷大队发的小型生产工具,总是偷些不着调的小东西。
被人发现从不辩解,认栽比认亲爹亲娘都快。
戴帽批判过几次,没有用,依旧偷。有人为了生存偷盗,有人纯粹兴趣爱好。
王喜春就是后者。
目的不是为了生存,而是娱乐自己,这使他的行为更令人恶心。
要不是队长梁唯诚总护着他,帮他擦屁股,四处调解,王喜春等着吃拳头吃到饱吧。
譬如今天,许蔓蔓过敏缺席春耕,队长梁唯诚牺牲自己中午歇活的时间,去给革命战友送苯海拉明①,一大半原因是为王喜春求情
昨晚趁大家喝羊汤吃开火饭,王喜春偷吃了几块许蔓蔓护士长母亲在上海给女儿买的巧克力。
准确来说是每块各偷吃一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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