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、汐河往事(六)(第4页)
顾晏灵却疼得有些意识模糊,她声音虚弱,依旧道:“不许哭,禧儿。”
第二重刑罚是烙刑,要在顾晏灵的脸颊、双臂、双腿之上,用烧红的铁块烙下罪印——
无论经此一役,她是否能活下去,这五个罪印都会伴随她的一生。
通红的铁块烙过,滚烫的伤疤留下。
亲眼见到血亲受此侮辱与痛苦,或许比自己亲自受刑更痛苦,但一个尚且自保无法的七岁幼童,除了以凄厉的哭声表达自己那无穷尽的悲与怨,其他的,什么也做不了。
他只能哭,听到这哭声的顾晏灵,虽已倒在地上,却还念着:“不能哭……禧儿……不能哭……”
这时,有些围观的族人于心不忍,偏过头去不欲再看,却听一直坐在厅堂上首的族长一声厉喝:
“都给我睁大眼睛好好看着!”
因为,这不仅是刑罚,更是一种警示。
第三重是杖刑,在族老们的注视之下,行刑的两个人并不敢留手——
血肉与木棍相触,听来就觉得钝痛非常,顾晏灵半跪在地上受刑,嘴角溢血,面无惧色:
“没有神,从来就没有。”
“如果有,它一定是伪神,是恶神!”
到了此种境地,依旧没有认罪,厅堂上的族老们都眉头微皱,示意行刑的人下手再狠一些。
最终,顾晏灵足足吐了几摊鲜血,终是不支,倒在地上,意识已经接近昏迷。
但刑罚依旧没有结束。
这是必死之局。
就在这时,那个逐渐由号啕大哭转为默然抽泣的孩子,竟突然大声叫唤起来,
他脸上带着泪水,对着厅堂上默坐的族老们反反复复喊着一个字:“河!”
“河!”
“河!”
……
围观众人都非常疑惑,不懂他在说什么。
洛朝站在刑场的中央,他的身后是倒在血泊中的少女,他的面前,是反复将一个字喊到声嘶力竭的孩子。
他看懂了——
汐河有这样的传说,无论多么罪大恶极的人,只要沉河而死,就会被洗去满身罪孽,且自身的罪果不会再牵连在世的家人。
所以这个孩子的意思是:
将我沉河,你们不要打我阿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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