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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明明拥有满腔的热情,她有远大的抱负,她热爱这个世界、热爱这个国家、热爱人民……再过几年她就会接受他的追求、爱上他、和他结婚、成为他人生的灵魂伴侣!她会和他组建家庭,为他生儿育女,成为他的革命伙伴……
她怎么能……
这样就放弃了呢?
“栀栀你别这样,别这样!栀栀——”随着黎恕的惨叫怒吼,冰冷的湖水没过姑娘的头顶……
在一这瞬间,黎恕心里绽放出无尽的痛苦与恨意!
这都怪谭春雨和罗建华!
如果不是罗建华自作多情的以为栀栀喜欢他,或者说,罗建华费尽机也想逼栀栀嫁他,哪怕栀栀对他一点儿感觉也没有……
谭春雨也不会把栀栀当成眼中钉、肉中刺!
呵呵,谭春雨是最最最坏的那一个!罗建华也是个贱人!
如果不是因为他俩,栀栀根本不可能死!
所以,栀栀死了……
他黎恕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?
那就——
让谭春雨和罗建华去死吧!
只有这两人死了,他才能毁掉这个噩梦世界,回到现实世界中去。
黎恕赤红了眼,握紧双拳。
突然间,黎恕感到一阵眩晕——
有线型的光线四处飞散,光怪陆离又五光十色的,怪让人觉得难受,就像晕车晕船那样。
等他将恶心的感觉压下时,这噩梦世界突然……一下子就过了十来年。
现在是一九八五年?
罗建华早已另娶,谭春雨也然二嫁……
黎恕似乎已经退了伍,回到松市事事针对罗建华。罗建华被黎恕逼得……把岗位指标卖掉了,怀揣着两千块钱,他孤身一人去了改革开放的前沿地——深市。
但此时的深市还是个正在建设之中、破破烂烂的小渔村。
罗建华在深市转了一圈儿,听说附近的广城举办国际交易会,好多白皮肤金发碧眼的老外全都往广城而去?
罗建华便也去凑了个热闹。
他以前上高中的时候懂一点儿鹰语,但十来年没用过,完全生疏了。胜在脑瓜子聪明,善于观察。他发现自己没办法和这些老外直接沟通,所以他就把注意力全都放在那些陪同老外前来参展的港城人的身上。
这些港城人会英语,但苦于不了解广城的具体情况,更加不了解展会里参展商的情况。
罗建华的机会来了。
他当上了二道贩子——先是通过港城人,知道老外想买什么东西,然后他再去找人来做。他用他所有的两千块钱,租了个民居,拉了一条电话线,买了一台传真机。
就这样,罗建华的“贸易公司”成当立了。
他就靠着用传真机和港城人联系订单业务,第一年挣了几千块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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