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章 二合一(第2页)
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,春日的阳光并不会觉得炽热,反而有些暖人,落在身上带来均匀又温和的暖意,缓缓升温,似乎要将人骨头都晒酥了。
还偶尔会有风吹来,带着草木的清香,似乎还有一点熟悉的香气,淡淡的环绕在鼻尖,又被清风送走,不得不说,这种感觉很舒服。
很快崽崽就知道那个熟悉的气息是什么了,是水稻!
是一片绿意盎然的田地,前几天才落下了雨水的田地,看起来被滋润得很好,被水洗过一样天空,和青翠欲滴的幼苗,看起来长势都十分喜人。
康熙和胤禛都重视农耕,虽然还小,但是不论是畅春园,还是南巡外出那次,甚至还在农业体验课上成功种出一片金灿灿的丰收稻田的崽崽,一眼就能认出这是水稻苗。
“看起来是很健康的小幼苗呀!”
崽崽觉得有些亲切和熟悉,尤其是看到绿油油的田地后,更是忍不住夸赞。
胤禛见他也觉得这批水稻苗好,牵着他往里去。
此刻田里不仅有生机勃勃的小幼苗,还有干劲十足的庄户。
刚刚落过雨,田里的活就和春雨后的蘑菇野菜一样不停的往外冒,但是即使忙碌着,每个人都看起来精神头倍儿棒,甚至在地里弯腰干活的人没有一点累和疲惫的表情,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。
就连晒得黝黑一看就是干农活好手的老汉,动作都似乎像是刚刚学着下地干活那年的谨慎,看向青翠欲滴的幼苗时眼里都透着温柔。
那简直是比看大孙子还要温柔的目光。
按理这样的眼神出现在黝黑、脸上许多褶的老汉脸上,并不会让人感觉好看和温柔,但是当他融入群体之中,一群人都是这样的表情时,就没有人会觉得突兀,反而忍不住会心一笑。
干活的老汉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精神过,他家里从小遭了灾,变成了孤儿,和哥哥一起相依为命逃难,最后逃到了京城,本以为可以歇歇了,结果照顾了他一路的哥哥病了,卖身为奴似乎成了哥俩唯一的选择。
到了这个京郊的庄子里,他觉得自己也是骄傲的,他努力干活照顾哥哥,将他救了回来,又成功靠着脑子成为管事最信任的庄仆。
一辈子除了小时候,没遭过什么大罪,活得也还算舒坦,没想到都一把年纪了,竟然还能遇到这样离谱的事情。
“怎么可能?这水稻咋可能分公母呢,这不是说瞎话呢吗?”
第一次听说的时候,他惊讶的连儿时的乡音都带出来了。
“就是一个高点、瘦点,一个矮点,胖点,还啥自花、异花授粉,用手来让它们那啥,说的跟老鸨似乎,咱主子还有那群捧着书天天研究的人,肯定是魔怔了!”
“我也觉得,该不会是读书读傻了吧?”
“我种了这么多年地,可从没见过,也没听说过这么离奇的事情。”
老汉记得很清楚,他们一群种了几十年地的庄仆,在听到要用这样奇怪的方式种田的时候,就连休息侃大山的时候,说的都是类似这样的话。
他记得自己当初也狠狠点了点头,都是一辈子和田地打交道的人了,怎么听都感觉是主子在做梦。
索性有钱人地多,也不在乎这一亩两亩地的收成,老汉也就心里叹叹气,随即就组织起大家,让人都认真干,好好听话,好好陪主子玩。
玩,嗯,他真的是这么想的。
结果等最炎热的夏天过去,田野里出现一大片金黄色,即使还没有丰收,他们这些老把式一眼就能看出来,产量真的不一样!!!
这不是玩!
也不是主子在做梦!
那个不知在哪里种地的袁老头简直太厉害了!
虽然没有做到那些天天捧着书研究的人说的什么亩产一千斤,两千斤,但是亩产翻倍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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