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、搞事业(第1页)
阿贾克斯最近的晋升速度快得可怕,年前,他不过只是刚入伍的小兵,这个月他已经可以独立带领一只在野队伍。超高的机动性,以及强得可怕的单兵作战能力。
他的这支小队也算是出了名。
甚至传言已经有上面的大人物来观察过他。
阿贾克斯不在意自己名头的变化,只要有架能打,继续当小兵还是升职当统领都无所谓。
这是他之前的想法。
距离达芙妮风一般的出现又消失,已经过了月旬。
身处随时在外征战的愚人众小队中,阿贾克斯的消息并不灵通,是以也无从得知她到底在哪。是在家等自己回去,还是仍在努力进入征兵?
他把达芙妮留下来的灰狼毛皮送去处理过,在自己长穿的衣服上加了一圈毛领。
行军风雪正盛时,感受着毛领温柔的暖意,他偶尔会想,等自己能够招兵的时候,就让达芙妮进他的小队。
嗯,就做他的贴身副官好了。
到时候他们可以睡一个帐篷。
每当想到这时,他被风雪吹得冷硬的面颊,总会忍不住悄悄发烫。
来日方长,不必着急。
但偶然间再次听到她的消息时,他才惊觉,时间飞逝如此之快。
“你说什么?”
从不参与下属讨论的阿贾克斯头一回打断了他们的对话:“达芙妮怎么了?”
“队,队长。”几个大头兵面面相觑,再没了刚才口沫横飞的得意模样。
“额,没什么。我们几个说着玩呢,我们哪能知道大人您未婚妻的消息。”领头的人迅速否认,怯懦地往后退。
阿贾克斯可不是当初那个他们以为可以任意欺负的新人兵。
作为队长,他的每一次指挥都决定这群人是去白白送命,还是挣下军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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