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、第 12 章(第2页)
最终克拉克选了一款接近经典款式,但换成腰带的红蓝制服,在这个世界背景是超级英雄的游戏里,想要接近老婆,成为超级英雄已经是不可避免的道路。
克拉克帮助他人的举动,好像已经变成了习惯,这是一种不知道何时扎根在他思想和行为的模式。
总而言之,他愿意帮助遇到困难的人。
他按部就班读完了高中,大学,然后一如既往选择了记者的工作,这个他早已经做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工作。
他将实习地点选在了大都会星球日报,他喜欢这座城市,和他现实里待的城市很像,就连报社的配置都是那么相似。
熟悉感有时也代表了安全感,克拉克以最快的速度适应了这里,还写出了几篇爆款文章,成功在这里站稳脚跟,在经营小记者生活的同时,他也出道做了超人,经常在大都会上空盘旋,帮助人类。
克拉克走上了超级英雄的阵营,触发了超级英雄的阵营任务。
维护世界和平并隐藏好自己的身份。
生活很完美,任务很完美,如果能找到他老婆,就更完美了qaq。
克拉克抓狂了,怎么回事,他的蝙蝠侠呢,他甚至连可以与光速媲美的闪电侠都看到过,蝙蝠侠比闪电侠还快吗!!!
他打开世界地图,将目光投向未解锁的区域,克拉克每天都在努力的肝地图,除了一些魔法区域,现在只剩下哥谭这个城市没有解锁了,而这一处需要完成主线任务【战争】才能解锁。
他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这座城市上了qaq
否则他就得尝试做魔法超人了。
克拉克失落的坐在椅子上,头上仿佛顶着乌云,如同他的心情一般下着倾盆大雨。
忽然,克拉克似乎听到了什么,他站起身,就往外跑,
“吉米,我突然想起家里煤气没有关,帮我遮掩一下,我很快就回来!”
吉米:“喂!克拉克——”
还没等吉米说完话,克拉克已经消失在大门之外,不见身影。
一个合格的社畜是需要掌握摸鱼这项技能的,更何况超人常常需要户外救援,所以可克拉克的全勤少有能拿全的,他还活跃在报社,全靠他能力出众。
虽然克拉克自称小记者,但他写的报道,却常常被刊登在头版头条,不及普利策奖得主露易丝莱恩,频率却也不算低了。
吉米瞄了一眼主编佩里的办公室,叹气:“好吧,克拉克,希望你关煤气的途中,能够带个大新闻回来。”
吉米不知道的是,他的祝愿成真了,因为克拉克并不是回家关煤气的,而且去打怪了。
克拉克已经换上了超人的制服,仰头望去,本应该晴朗无云的蓝天,此时乌云蔽日在空中形成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,不断有机械怪物从中落下袭击行人,克拉克的听力极好,他能听到到处都是恐惧与尖叫。
克拉克迅速行动清理这些怪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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