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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一晨接着说,“两年后,我十九岁。傅夫人提出与我结束关系,我当时措手不及。”
那时,他只木木地说蠢话,“我以为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。”
夫人微微笑了,“你还年轻,但我已经老了。”
“一晨,你最美好的两年时光都给了我,对我来说,已经是永远。”
书房里安静,烟缓缓地烧。
严初桥问莫一晨,“……你喜欢她么?”
莫一晨就着烟灰缸边沿,叩了叩烟,“喜欢,但不是情人的那种。她更像是导师和长辈,令我逐渐明白一些事情。”
现在回头作总结,总是可以用两三句话概括大意。但当其时亲身经历的每一分钟,都如石头,有可感知的重量,沉淀下来,成为思想的一部分。
十七岁的莫一晨,对情爱毫无概念,即便从十四岁起就有女孩子给他送情书,他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;但到十九岁,他站在街头看着远走的那辆车时,开始对世间最深奥的字眼之一有了模糊稚嫩的认识。
“……那她的儿子后来成为你的金主,她都没有说什么吗?”严初桥又问。
莫一晨摇摇头。“……在傅先生成为我的金主前,她已离开人世。服用过量安眠药。”
39(中)
第一次访谈结束后。严初桥四处寻找莫一晨的出道广告和电影。
花了一些工夫。最后却是秘书在地摊找到《明星合集》,里面收录了莫一晨当年的作品。
投影机开始工作,大屏幕上一片光亮。
碳酸饮料广告,针对人群自然是年轻一族。阳光、海滩、校服、自行车,全是青春的符号。而这支广告里头,确实洋溢着蓬勃生气——男女主角正值二八年华。
故事非常非常简单,女主角在沿海路上骑着自行车,长发飘飘;男主角从旁赶上,一伸手拿走了她车筐里的饮料,向她眨眨眼,飞快踩着车走。
“还我!”女孩自然追上去。
男孩在前头笑,白色短袖校服被风吹得鼓鼓的。镜头偏爱他,画面上是他的特写,笑容坏坏,却带着天真,时不时回头瞄一瞄,五官在阳光与海相互映照中闪闪发亮,张扬着年轻的力量——一切都尚未定型,一切都尚有可能,没有着落,没有界限。
“我投降啦!”女孩最后气喘吁吁在后头喊。
男孩停车,回头看。脸上不是不得意的,在喜欢的人面前逞威了一回。喜欢她,就捉弄她,让她注意自己。
多么单纯又可爱的举动。
看完,连严先生也轻轻上扬嘴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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