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章 疤(第3页)
说完,许安阳回到车上,吩咐司机开回了华工。
董清柏长舒一口气,将呕吐的秽物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,回到了酒店房间中。
一回房她就进了洗手间,打开淋浴间的莲蓬头,衣服都没脱,水就哗哗哗的流到了她的身上。
从脑袋一路往下,湿了头发,浸透了衣衫,淋了好一会儿,她才将衣服脱掉。
其实她身材很不错,只是穿的外套宽大将其掩盖住了。
但在平坦的小腹上,却又一道粉红色的疤痕。
她轻轻抚摸着这道疤痕,已经不疼了,却又觉得很疼。
这是一个意外降生的生命在她身上留下的一道疤,一道永远无法抹除的疤。
那年她还在读高中,漂亮,聪明,老师、家长眼中的三好学生,同龄人眼中的大姐头。
她自信、张扬,又热情、活泼,没有人不认识她,没有人不晓得她。
她是山城一只闪着光的小鹿斑比,跳到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。
她也有喜欢的人,是班上一个不那么出众,平日里默默无闻的男孩子。
喜欢的原因好简单,因为他唱歌很好,在学校文艺晚会上他唱了一首beyond的《光辉岁月》。
那年是1991年,香港的明星、歌曲传入内地,火遍大江南北的时代。
那也是一个女孩能因为一首歌,就喜欢上一个男孩的时代。
当时应该有不少女生因为这首歌就喜欢上他吧,从现在的眼光来看,他还是挺帅的。
有些文弱,有些内向,瘦瘦的,留着当时流行的分头,总是穿一件白衬衣。
而在所有突然间表达爱慕的女生中,董清柏无疑是最亮眼的。
平日里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的她,在这件事上也无可争议的得到了第一,没有人抢得过她。
只是,感情的事,从来不是得到就是好,第一就是棒,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。
他们太年轻了,而且他们一不小心走的太远了。
在深夜一家录像厅看完录像后,他们偷尝了禁果。
有第一次,就有第二次,就有第三次……他们遵循着本能,却不懂如何去保护。
当有一天董清柏发现那片红色一直不来,自己开始呕吐时,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
直到她肚子开始隆起,精神萎靡、食欲不振,成绩下滑,父母带着她去医院一检查,才明白问题出在哪儿。
父亲当场给了她一巴掌,差点把她扇晕过去。
父亲曾经是名棒棒军,后来从事搬家行业,巴掌硬的像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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