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6章(第2页)
故而时至今日,他的任何行为都没有目的,也没有意义。
被项从唤来的孩子,怨怒非常。
大概在来的路上他与离去的管事们撞见,并且发生了某些不愉快的口角之争。不然他的态度不会恶劣至此。
尽管知道懵懂且莽撞的孩子,会轻易落入他人圈套,会因被激怒而损失了理智,以至于做出蠢事。
但周朝明不觉得自己有提点的必要。
少年有少年的路,走在路上摔了跤,是少年该有的经历,也是他活该。
眼下的少年闯进屋子,开口质问道,“父亲喊我来做什么?你要包庇他们吗。”
“你凭什么私自拿人呢?”周朝明问他。
“他不仅纵容家奴抢地,还把心有不满、向官署告状的人家都活生生烧死。法度何在,天理何在?”
周朝明觉得孩子没听懂他的话,只好再问道,“我问你,你是谁,有什么资格抓人?谁准许你用私刑的?”
他语噎了一瞬,旋即道,“我没资格抓他们,但你有资格徇私枉法,是吗?”
闻此,端坐案后的周朝明,才抬眼正视这怨怒非常的少年。
是这样。
他有这个资格,并且也确实在这么做。
“建兴管事抢农人耕地的案子,我能看到的最早案卷,是四年前。他们告上来,却被你压下去。”
“告案的人很快于家中自缢,可仵作的记案却写到,死者脖子上有两道勒痕。”
“他是先被勒死,再挂到粱上的。是吗?”
类似的事有太多,周朝明记不清是哪桩。
不过听这流程,确然很像他的某次随口吩咐。
“管事敢这么做。是你的授意,还是默许?”
少年的连串质问,很吵。
周朝明想叱问他:你懂什么。
可话到嘴边,却又觉得没有必要。
“把人放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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