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4章(第2页)
十岁男孩的手腕像一节茁壮生长的劲竹,清瘦,显露出力量。
“别哭了,小珠,哥哥以后会健健康康,永远陪你和小琦。好吗?”
十岁的谢琮月早已褪去了儿童时期的天真和稚嫩,在整个家族精心地教育下,他表现出比同龄人更成熟,更稳重的性格,和他父亲如出一辙。
但不同的是,他骨子里多了一种高傲,这种高傲又和母亲一脉相承。
良好的教养让他从不刻意流露傲慢,但和他相处的朋友都知道,他并不热络,也不会主动。想和他做朋友,要花费很多时间很多精力才能得到他的认可。所以他朋友并不多,不过是从小长大的那几个发小。
没有陌生人能够挤入他的小圈子,他的柔软和热情只会对家人展露。
谢锦珠被哥哥哄着,越发娇气起来,呜呜呜地,还是哭。
谢锦琦也来安慰姐姐,趴在她耳朵边悄悄说:“不哭啦,珠,我们等会去楼下买冰激凌。要吃双球哒。”
妈妈不准她们吃太多甜食,在法国的这段日子,每人每天只有一份单球冰激凌额度。
谢锦珠一想到双球冰激凌,乌云很快就散了,谢琮月还在替她擦眼泪,神情很专注。
谢锦珠朦胧的眸子里倒映出哥哥英俊的眉眼,这让她害羞起来。
哥哥太俊啦!
幼儿园的那些小屁孩压根就比不上。
只要有哥哥在的地方,其他的哥哥姐姐都好黯淡。
“我自己擦…”小锦珠奶声奶气地说。
易思龄看着三个孩子,心中柔软得像流沙,当妈妈之后的她很容易被感动。
二十来岁的她可是觉得随便被感动是很丢人的事呢。当然现在也觉得丢人,被女儿感动除外而已。
加奶的英式红茶快冷了,没动。易思龄放在桌下的手忽然被一道坚实而温暖的力道握住。
她抬眼看过去,谢浔之也正看着她。
这男人真是十年如一日的英俊,温和,矜贵。
时髦是什么?时髦在他身上根本不管用。他这样出众的外表,出众的气质,出众的财富权势,已经不需要任何外物来加持了。
当然,他十年如一日地爱她。
这是最重要的。
“红茶再不喝就冷了,老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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